高三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无可救药的喜欢。像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女孩转学过来,脸蛋漂亮的不需要任何化妆品去修饰,身材让明星都羡慕。尤其是那张干净的脸和一汪明亮的眼睛,从见到她的第一眼,我青春的心悸动了。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里有两间破房、老爹、老娘、三亩地和一看家的大黄狗,对了,还有我。从上小学后我的人生就被规划好了。小学、初中、高中、北大,因为在我老爹眼里中国被称为大学的只有两所,一所是清华,一所是北大。老爹是全村文化水平最高的人——小学四年级,在我们这个村,尤其在老爹的那个年代上过学的都是知识分子,更何况是上了四年。自从老爹听了镇上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干部说北大出来的都当官,清华的出来都是给北大管的,我老爹就天天在我耳边念叨:娃儿,咱要上北大,当官,不去上清华,不做苦力。我也就记住了我的使命——考北大,当官。
一路念来,磕磕绊绊念到了高中,准备开始实现我的北大梦时,才知道原来我不仅上不了北大,而且连北大青鸟都上不了。浑浑噩噩的继续念了两年,就在准备毕业后流浪远方时,该出现的女一号终于登场了。
“大家好,我叫若素……”
我只听到这一句,下面什么都听不见了,因为那一刻我不仅眼睛暂停了,就连耳朵都不工作了。像许多情话一样,见到了她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如此让我着迷的女孩。听同桌说,那天我口水流的满桌子都是,就像一只见了骨头的狗一样。就为了这句话我们那天干了一架,因为形容我是狗可以,但是不能把她比喻成骨头。
从她来的那天起,我就有了“正经”的事做——上课看她,下课看她,连睡觉想的都是她。可别乱想,我就是单纯的想着她。从来没有恋爱经验的我准备恋爱了,“什么?你要追她,你还是去啃骨头吧!”我们又干了一架。
或许我同桌是对的,我实在没有勇气跟她表白,因为自从她来了我们班后,周考、月考、小考、大考,每次都是第一,尤其是我从来没有及格的英语,她竟然每次都接近满分。在这样强大的压力下,我不敢表白,不是怕被拒绝,而是怕被羞辱。还好我的影响力是广泛的,在我众多的“铁哥们”的传播下,我们整个班都知道了我喜欢她,其实也不丢人,因为像这样长得漂亮,成绩又好的女孩恐怕连女孩子都喜(chi)欢(cu)吧。
在我拿出半个月的生活费犒劳下,她的室友终于给我带来了一条极具有重要价值的消息。
“她不喜欢男生”
“什么!她不会是……”
“你想的太多了,她的意思是不喜欢你这样的男生”
“她怎么说的?”
“她说学习成绩差没关系,可是这样的男生让她看不到未来,像行尸走肉一样。”
“……”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我花了一个星期去懊悔,为什么当初不好好学习,为什么不好好学英语,为什么不为了遇见她做好准备……
就在我又在英语课上睡觉来“反省”自己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人拍了我一下。你们是不是认为是她拍的,是的,连我以为也是。当我的眼睛框出人影的时候,我被扔过来的粉笔砸的清醒了——英语老师怒目而视。
“向岩,起来听课。”英语老师人很好,不会像一些老师那样,把你搞醒后再损你两句。然而,老师没有损我,我却碰上了一个让我羞愧的眼神。
当晚睡觉前我算了下距离高考的时间,一百多天。我想,就算现在不能和她在一起,我也得考上大学,这样至少能在大学期间给自己一个机会。未来的一百多天,看看能不能让自己变成学神。
不知道有没有变成学神,或许只是学工吧。
我从来没想过从一个不学习的人变成一个一天坐在凳子上十多个小时是这么的艰难。像一个高三逆袭的学渣一样,我把所有的课本拿来重新看,所有的空白的习题做满。如果你们以为就这么简单那可是太高估我了,但是我也从来没想到,我会为了一个女孩而做出如此大的牺牲。早上五点钟就起床背单词,夜里有时也会到一两点才睡。有时候也是困得撑不住,后来为了激励自己,我把她的名字刻在了我床上,每天起床前看一遍,昏昏欲睡的时候跑过去在看两眼,室友都说我像魔怔了,但是只有我才知道她对我的吸引力有多大。
白天没有她的名字来刺激我,我就觉得少了什么,但是不久我又找到了动力,那就是在午休时看她睡着的脸,有时候还会抽搐下她那可爱的嘴唇。在我无数次地忍住要抚摸她那洁白的脸的冲动后我都会拿出英语阅读来写,因为我想在以后我真的能去温柔的对待那张脸。
一百多天的日子在题海中被淹死,该来的都来了。高考前的那天拍毕业照,我也曾想鼓起勇气向她大喊泰戈尔老先生的名言,可是理(hai)智(pa)还是占据了上风,我始终没有问她是否愿意与我一起携手告别高中时代。
在计划着如何表白的两天里结束了高考,我和一群狐朋狗友在街头醉的一塌糊涂,他们怂恿着我去表白。男子汉的气势从来都会被激出来,我拿起电话。
“若素,我喜欢你!真的……”
“可是我不喜欢你!”她的回答快的把我的话给硬生生的憋了回去,肯定而又坚决。
电话开着免提,朋友都沉默了。
“我会在大学等你”
美好的爱情剧似乎可以开始了。但是我们都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在我打听了千万遍后终于确定她要复读,而我考的超出平时的水平。在陪她复读与上大学之间我必须做出艰难的选择。
我这个人似乎从来都不相信自己,在骰子的指引下,我选择了后者。不要说我不坚定,不要说我不是真的喜欢她,在朋友们的鄙视下,我说:大学里肯定有更多的“诱惑”,如果我真的喜欢她,我会等她。
事实证明,我是真的喜欢她。大学第一年我的确看到了不少优秀的女孩,但是没有一个能像她那样让我心动。那一年我不敢给她发任何消息,我怕影响她复习。
一年的煎熬终于有了头,在我用尽了各种方法后,她终于被我骗进了同一所学校。迎新的那天,我特意单独迎接她,给她提行李,给她打遮阳伞,就好像我们是真的情侣一样。看着她依赖我的那双明汪汪的大眼睛,我更加相信这一切即将来到。
可是我不知道的是,她的眼睛明汪汪只是对新学校的好奇,证实的原因是她的一句话:向岩,没想到这一年你的大学都是虚度过来的,真的很看不起你!
的确,大一这一年我整天把自己泡在宿舍里,看电影、打游戏,以为真的这一切就是天堂。看见那明汪汪的大眼睛变得黯淡了,我才知道,我必须要拿出高三拼搏的样子了。
我继续从英语开始,每天六点钟跑到学校后山上开始大声的吼英语,吼完英语跑步,跑完步后上课,上课我不敢再玩手机,我认真的听每一节课,记下每一笔笔记。夜深人静的时刻我还在图书馆里等待闭馆音乐。我用尽各种时间来折磨我自己,只是希望她能看到我改变的样子。
然而一句话又把我推到了现实,“向岩,你以为就你会学习是吗?”这是我在给她讲我为了她而努力改变的过程时被她狠狠地打脸。
好,我就来证明我不仅会学习,还会各种你想要的。我大二的学长和大一的学弟学妹们抢一个进入学生会的名额;我和那些辩论队的专业选手打的不可开交;我的演讲让我从一个不是专业演讲队里出来的选手参加全省的演讲;我的计算机获得全国的奖项,我的摄影照片被挂在学校的展览室里,我的手指头被吉他磨得掉皮……所有的一切,我都在证明着自己,我都在向她证明我有表白的实力。可后来我才知道我证明的并不一定是她想要的。
“他向我表白了两次了,再有一次,我就要答应他了。”这是她的动态,我欣喜若狂,我以为这一切老天都在看着,我以为天道酬勤,原来我以为的都是我以为的。
我想这一切来的是不是有点快了,正在我欢天喜地地去表白时,我发现了一只手已经抢占了我的位置。我没有上去问为什么,只是默默地走开。
说实话,当时我确实想挣开他们的手,确实“祝福”过他们早点分手,确实想一头从八楼的楼顶跳下来,但是在一场酒醉后,我又重新恢复了理智,不是我不喜欢她了,而是我真的明白了喜欢一个人的含义了:喜欢她,就祝福她,喜欢她,就为了她改变,变得优秀,变得勇敢,变得能为她承担风雨!
若素,谢谢你的不喜欢,让我变得更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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